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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撫存明年必去而之他

發布時間:2021-02-12 07:44:45

Ⅰ 高分!求現代詩

黎明(之二)(二月的雪,二月的雨)

我把天空和大地打掃乾乾凈凈

歸還給一專個陌不相識的人

我寂寞地等屬,我陰沉地等

二月的雪,二月的雨

泉水白白流淌

花朵為誰開放

永遠是這樣美麗負傷的麥子

吐著芳香,站在山岡上

荒涼大地承受著荒涼天空的雷霆

聖書上卷是我的翅膀,無比明亮

有時像一個陰沉沉的今天

聖書下卷骯臟而歡樂

當然也是我受傷的翅膀

Ⅱ 富民召客為佃戶,每歲未收貨間,貸周無所不至,一失撫存,明年必去而之他。這是什麼意思

在北宋年間,佃戶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地主需要過年的時候給予充分的照顧,否則佃戶可能另奔他處。

Ⅲ 俞伯牙和鍾子期的詩文

1.
摔破瑤琴鳳尾寒,
子期不在對誰彈!
春風滿面皆朋友,
欲覓知音難上難。

2.
勢利交懷勢利心,
斯文誰復念知音?
伯牙不作鍾期逝,
千古今人說破琴。

Ⅳ 文言文翻譯,懷,去,辭,奇

一:懷這個字的具體解釋:
字義
1、同本義[think of;miss;yearn for]
懷,思念也。――《說文》
嗟我懷人。――《詩·周南·卷耳》
維以不永懷。
有女懷人。――《詩·召南·野有死麕》
惟佳人之獨懷兮。――《楚辭·悲回風》
懷良辰以孤往。――晉·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久行懷思。――《後漢書·列女傳》
而不懷仁。――唐·魏徵《諫太宗十思疏》
去國懷鄉。(國,國都)――范仲淹《岳陽樓記》
眷茲典瑞之賢,永懷仍幾之託。——明 錢謙益《袁可立授奉直大夫》
又如:懷土(懷戀故鄉;安於所處);懷香(懷念女色;風流);懷慕(懷念仰慕);懷鄉(思念故鄉)
2、心裡存有;懷藏[keep in mind;cherish]
心愴悢以傷懷。――《文選·班彪·北征賦》
懷瑾握瑜兮。――《楚辭·九章·懷沙》。註:「在衣為懷,在手為握。」
懷怒未發。――《戰國策·魏策》
懷信佗傺。――《楚詞·屈原·涉江》
懷猶豫之計。――《資治通鑒》
尚懷狐疑。
懷其璧。――《史記·廉頗藺相列傳》
懷瑾握瑜。――《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佩紫懷黃。――南朝梁·丘遲《與陳伯之書》
汝姊在吾懷。――明·歸有光《項脊軒志》
又如:懷玉(懷抱美玉。比喻人具有才德)
懷慝(心中懷有不良的意念)
懷貳(懷有二心)
懷袖(擁抱)
懷刺(心懷諷刺)
3、包容;包圍[surround]
盪盪懷山襄陵。――《書·堯典》
傳:「懷,包也。」
懷萬物。――《淮南子·覽冥》
又如:懷挾(包藏)
懷山(包圍山陵)
4、孕,懷孕,謂婦女或雌性哺乳動物受精有胎[be pregnant;conceive]
如:懷耽(懷擔。都指懷胎)
懷了六甲(舊時指女懷孕)
懷子(懷孕)
懷身(懷孕)
5、歸向;依戀 [tend to;be reluctant to leave;feel regret at parting]
戎狄懷之。――《國語·晉語》
懷與安,實敗名。――《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又如:懷向(歸向;嚮往);
懷附(歸向,歸附);
懷服(內心順服);
懷化(歸服向化)
6、招致;招徠 [incur;bring about]
如:懷誘(猶招引)
懷輯(懷集;招來)
7、安;安撫 [appease;pacify]
而懷西戎。――《韓非子·五蠹》
廣德行以懷之。――漢·桓寬《鹽鐵論·本議》
又如:懷生(安於生計);
懷保(安撫保護;撫養);
懷遠(安撫邊遠的人);
懷撫(安撫)
8、胸口;懷抱里 [bosom]
免於父母之懷。――《論語·然後》
寘子於懷。――《詩·小雅·谷風》
出其父母懷衽之中。――《韓非子·初見秦》
又如:懷黃(懷里揣著金印);
懷金(懷揣金印);
懷襟(胸襟)
9、心意;情意[mind;affection]
仆懷欲陳之,而未有路。――漢·司馬遷《報任安書》
感君區區懷。――《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逆以前我懷。
聊布往懷。――南朝梁·丘遲《與陳伯之書》
予懷愴然。――宋·姜夔《揚州慢》
又如:懷恩(感念恩德)
懷寄(寄託心志)
懷愛(心中喜愛)
10、古地名 [Huai town]
在今河南省武陟縣西南
卅九年,攻懷。――《睡虎地秦墓竹簡·編年紀》
11、姓。
如:懷素(公元737―799,唐名僧。長沙錢氏,字藏真。善草書,以狂草出名,繼承張旭筆法,世稱顛狂素)
二:
詞語釋義

1. 離開所在的地方到別處;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與「來」相對:~處。~路。~國。
2. 距離,差別:相~不遠。
3. 已過的,特指剛過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減掉:~掉。~皮。~勢(a.閹割;b.動作或事情終了時的氣勢)。
5. 扮演戲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動詞後,表示趨向:上~。進~。
7. 用在動詞後,表示持續:信步走~。
8. 漢語四聲之一:~聲(a.古漢語四聲的第三聲;b.普通話字調中的第四聲)。
詳細字義折疊
動詞
1. (會意兼形聲。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人(大),下面是口(或作「凵」),表示人離開洞口或坑坎而去。《說文》:「從大,凵聲。」凵( qū)。本義:離開)
2. 同本義 [go away;leave]
去,人相違也。——《說文》
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詩·魏風·碩鼠》
紀侯大去其國。——《春秋·庄公四年》
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穀梁傳》
武子去所。——《左傳·襄公二十年》
不能相去。——《戰國策·齊策》
乃去。——唐· 柳宗元《三戒》
久而不去。——宋· 歐陽修《歸田錄》
一狼徑去。——《聊齋志異·狼三則》
東向馳去。——清· 魏禧《大鐵椎傳》
3. 又如:去離(分離;離開);去任(因故離開職位);去住無門(進退兩難);去來(離去;往來);去位(離開官位)
4. 除去;去掉 [remove;wipe off]
去死肌,殺三蟲。——柳宗元《捕蛇者說》
明日去。——清· 袁枚《黃生借書說》
俸去書來。
5. 又如:去絕根株(斬草除根);去疾(除去疾病);去皮;去邪歸正(去掉邪惡,歸於正道)
6. 相距,遠離 [be apart from;be at a distance of]
連峰去天不盈尺。——《蜀道難》
日始出時去人近。——《列子·湯問》
西蜀之去 南海。—— 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去村四里。——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7. 又如:兩地相去50里
8. 前往,到別處,跟「來」相反 [go]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詞
公然抱茅入竹去。——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汝可去應之。——《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9. 又如:去住無門(進退兩難);去緊(走得快;迅疾);去處(所去的地方);去學校;誰去都一樣
10. 失掉; 失去 [lose]
大事去矣,可痛惜哉。——《三國演義》
11. 又如:去失(丟失)
12. 扮演 [戲曲里的角色] [play the part of]。如:去主角的那位長得並不美
13. 趕走;打發走 [drive]
夫匯上之處女,有家貧而無燭者,處女相與語,欲去之。——《戰國策》
14. 拋棄,舍棄 [throw away]
是君臣、父子、兄弟盡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
15. 又如:去心(心裡丟開;放心);去勢(舍棄權勢)
16. 去世,死亡 [die]
日月還復周,我去不再陽。——晉· 陶淵明《雜詩》
17. 又如:去世(死亡)
18. 用在謂詞或謂詞結構後表示趨向或持續 [used after a verb or a V—O construction to indicate that an action is to take place or continue]
上去下來船不定,自飛自語燕爭忙。——宋· 梅堯臣《絕句》
歸去來兮。——晉· 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一鳴輒躍去。——《聊齋志異·促織》
躍去尺有咫。
19. 又如:我去考慮考慮;明年回鄉下去;船向前慢慢開去;把東西給他送去
20. 逃離,逃亡 [go into exile;flee from home]
委而去之。——《孟子·公孫丑下》
小敵去。——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紡焉以度而去之。——《左傳·昭公十九年》
21. 通「驅」。驅逐 [drive out;expel]
千乘三去。——《左傳·僖公十五年》
象形詞
1. 過去了的 [of last year;past]。如:去歲(去年,上一年);去事(往事);去日(過去的歲月)
2. 通「怯」。膽小,畏縮 [cowardly;timid]
介詞
1. 在。表示時間或處所 [in;at]
去裡面一字兒擺著三隻大酒缸。——《水滸傳》
名詞
1. 去聲。漢語四聲之一 [falling tone,one of the four tones in classical Chinese and the fourth tone in modern standard Chinese pronunciation]
古人以「平」「上」「去」「入」四字各為一聲的代表字,於是這四個字就成了四聲的名稱。——王力《漢語音韻學》
三:
詳細字義
◎辭
辭、辤cí
〈名〉
(1)(會意。本義:訴訟,打官司)。
(2)同本義
[legalcase;lawsuit]
辭,訟也。——東漢·許慎《說文》。按,分爭辯訟謂之辭。
善於辭案條教。——《後漢書·周紆傳》。注:「辭案猶今案牘也。」
皇帝請問下民,鰥寡有辭於苗。——《書·呂刑》
(3)口供
[oralconfession]
明清於單辭,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書·呂刑》
無情者不得盡其辭。——《禮記·大學》
其次不辱辭令。——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辭布者。——《周禮·司市故書》。司農注:「辭布,辭訟泉物者也。」
獄辭無謀故者。——方苞《獄中雜記》
有詔即訊,辭服。——《漢書·趙君韓張兩王傳》
使犯死者自春而窮其辭。——柳宗元《斷刑論下》
(4)言辭;文辭
[word;diction;speech;statement]
安定辭。——《禮記·曲禮》。疏:「言語也。」
不以文害辭。——《孟子》。注:「詩人所歌詠之辭。」
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荀子·正名》。注:「說事之言辭。」
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司馬遷《報任安書》
勉旃!夙夜服此訓辭。——明·錢謙益《袁可立授奉直大夫制》:「
(5)又
其次不辱辭令。
撰長書以為贄,辭甚暢達。——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其文約,其辭微,其志潔,其行廉。——《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6)又如:辭色(言辭和容色);辭容(表情;面色);辭旨(言語或文章的主旨、含意)
(7)特指政令之詞[order]
近者奉辭伐罪,旄麾南指,劉琮束手。——《三國志》裴松之注引
(8)借口,口實[excuses]
君子疾夫舍日曰欲之而必為之辭。——《論語·季氏》
曹公,豺虎也,挾天子以征四方,動以朝廷為辭。——《資治通鑒》
(9)又如:辭頭(說法;借口)
(10)中國古代一種介於詩歌和散文之間的體裁,也叫賦,或辭賦並稱[Ci,]如:《歸去來辭》陶淵明。
且攜所著書及詩文辭稿本數冊,家書一篋托焉。——梁啟超《譚嗣同傳》
辭,即賦,一種講究句式和押韻的散文。因為起源於戰國時期的楚國,又稱楚辭、楚辭體。又因屈原所作《離騷》為這種文體的代表作,故又稱騷體。到了漢代常把辭和賦統稱為辭賦,後人一般也將辭賦並稱。這種文體,富有抒情的浪漫氣息,很像詩,但押韻和句式都較詩自由,比散文整齊,且篇幅、字句較長,句中多以「兮」字來幫助和諧語氣,表情達意。一般四句一節,每一節表達一個完整的意思,讀後稍作停頓;六字句為主,都按三拍讀。
(11)又如:楚辭
(12)古體詩的一種[Ci,aformofclassicalpoetry]。如:木蘭辭
(13)在日語中辭又是聲音的意思
詞性變化折疊編輯本段
◎辭
辭cí
〈動〉
(1)說講[speak;talk]
使人辭於狐突。——《禮記·檀弓》。注:「告也。」
無辭不相接也。——《禮記·表記》。注:「辭所以通情也。」
無傷也,請辭於軍。——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2)辭別;告別[bidfarewell;saygood-byeto]
朝辭白帝彩雲間。——李白《早發白帝城》
過北郭騷之門而辭。——《呂氏春秋·士節》。注:「辭者別也。」
旦辭爺娘去,暮宿黃河邊。——北朝樂府《木蘭詩》
故人西辭黃鶴樓。——李白《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
(3)又如:不辭而別;辭朝(進朝辭謝皇帝);辭世頌(遺書);辭年(辭歲。除夕之夜)
(4)推卻不受[discline]
以王父命辭父命。——《公羊傳·哀公三年》
「卿今當塗掌事,不可不學!」(呂)蒙辭以軍中多務。——《資治通鑒》
熹朝上賓,以殿工加(袁可立)太子少保,懇辭不受,時論韙之。——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5)又如:辭讓(推讓);辭不獲命(辭謝推讓而未獲允許)
(6)審訊[try]
單於使衛律召武受辭。——班固《漢書·李廣蘇建傳》
(7)遣去[dispatch;expel]
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左傳》
辭八人者,而後王安之。——《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8)解僱,免職[dismiss]。如:他被張老闆辭了;辭館(辭去書塾的教職)
(9) 計較,講究
大禮不辭小讓。《鴻門宴》
四:奇
基本字義
一、⒈特殊的;非常的;罕見的:~聞。~跡。~志。~觀。~妙。~巧。~恥大辱。奇事。奇勛。商品奇缺。山勢奇險。
⒉出人意料的;令人難測的:~兵。~計。~襲。出~制勝。
⒊驚異;引以為奇:~怪。人皆~之。驚~。不足為~。
4.(Qí)姓(蒙古族姓氏)
5.對...感到驚奇。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臨川先生文集-傷仲永》
6、超越平凡、珍奇之意。
奇jī
⒈單數,跟"偶"相對:一、三、五、七、九等是~數。〈引〉零頭數:八十有~。
⒉見qí一。
3.幾jī
⒈矮或小的桌子:茶~。條~。
⒉接近,差一點:~快天黑。~乎認不出他了。
⒊隱微,苗頭:君子見~而作。
⒋〈古〉通"機",事務:日理萬~。
⒌見qí四 。
6.奇,與正相對
「奇門遁甲」的含義是由「奇」「門」「遁甲」三個概念組成。「奇」就是乙、 丙、丁三奇;
奇經八脈,與十二正經相對。

Ⅳ 請問:我想知道伯牙絕弦的故事。※

《警世通言》里的第一卷:俞伯牙摔琴謝知音

浪說曾分鮑叔金,誰人辨得伯牙琴!
干今交道好如鬼,湖海空懸一片心。

古來論文情至厚,莫如管鮑。管是管夷吾,鮑是鮑叔牙。他兩個同為商賈,得利均分。時管夷吾多取其利,叔牙不以為貪,知其貧也,後來管夷吾被囚,叔牙脫之,薦為齊相。這樣朋友,才是個真正相知。這相知有幾樣名色:恩德相結者,謂之知己;腹心相照者,謂之知心;聲氣相求嗜,謂之知音,總來叫做相知。

今日聽在下說一樁俞伯牙的故事。列位看官們,要聽者,洗耳而聽;不要聽者,各隨尊便。正是,「知音說與知音聽,不是知音不與談,」話說春秋戰國時,有一名公,姓俞名瑞字伯牙,楚國郢都人氏,即今猢廣荊州府之地也。那俞伯牙身雖楚人,官星卻落於晉國,仕至上大夫之位。因奉晉主之命,來楚國修聘。伯牙討這個差使,一來是個大才,下辱君命;二來就便省視鄉里,一舉兩得。當時從陸路至於郢都,朝見了楚王,致了晉主之命,楚王設宴款待,十分相敬。那郢都乃是桑梓之地,少不得去看一看墳墓,會一會親友。然雖如此,各事其主,君命在身,不敢遲留。公事已畢,拜辭楚王。楚王贈以黃金采緞,高車駟馬。伯牙離楚一十二年,思想故國江山之勝,欲得恣情觀覽,要打從水路大寬轉而回。乃假奏楚王道:「臣不幸有犬馬之疾,不勝車馬馳驟。乞假臣舟揖,以便醫葯。」楚王准奏,命水師撥大船二隻,一正一副。正船單坐晉國來使,副船安頓仆從行李。都是蘭橈畫槳,錦帳高帆,甚是齊整。群臣直送至江頭而別。

只因覽勝探奇,不顧山遙水遠。伯牙是個風流才子,那江山之勝,正投其懷。張一片風帆,凌千層碧浪,看不盡遙山疊翠,遠水澄清。不一日,行至漢陽江口。時當八月十五日中秋之夜,偶然風狂浪涌,大雨如注。舟楫不能前進,泊於山崖之下。不多時,風恬浪靜,雨止雲開,現出一輪明月。那雨後之月,其光倍常。伯牙在船艙中,獨坐無聊,命童子焚香爐內,「待我撫琴一操,以遣情懷。」童子焚香罷,捧琴囊置於案間。伯牙開囊取琴,調弦轉軫,彈出一曲。曲猶未終,指下「刮刺」的一聲響,琴弦斷了一根。伯牙大驚,叫童子去問船頭:「這住船所在是甚麼去處?」船頭答道:「偶因風雨,停泊於山腳之下,雖然有些草樹,並無人家。」伯牙驚訝,想道:「是荒山了。若是城郭村莊,或有聰明好學之人,盜聽吾琴,所以琴聲忽變,有弦斷之異。這荒山下,那得有聽琴之人?哦,我知道了,想是有仇家差來刺客;不然,或是賊盜伺候更深,登舟劫我財物。」叫左右:「與我上崖搜檢一番。不在柳陰深處,定在蘆葦叢中!」左右領命,喚齊眾人,正欲搭跳上崖。忽聽岸上有人答應道:「舟中大人,不必見疑。小子並非奸盜之流,乃樵夫也。因打柴歸晚,值驟雨狂風,雨具不能遮蔽,潛身岩畔。聞君雅操,少住聽琴。」伯牙大笑道:「山中打柴之人,也敢稱『聽琴』二字!此言未知真偽,我也不計較了。左右的,叫他去罷。」那人不去,在崖上高聲說道:「大人出言謬矣!豈不聞『十室之邑,必有忠信。』『門內有君子,門外君子至。』大人若欺負山野中沒有聽琴之人,這夜靜更深,荒崖下也不該有撫琴之客了。」

伯牙見他出言不俗,或者真是個聽琴的,亦未可知。止住左右不要羅唣,走近艙門,回嗔作喜的問道:「崖上那位君子,既是聽琴,站立多時,可知道我適才所彈何曲?」那人道:「小子若不知,卻也下來聽琴了。方才大人所彈,乃孔仲尼嘆顏回,譜入琴聲。其詞雲:『可惜顏回命蚤亡,教人思想鬢如霜。只因陋巷簞瓢樂,……』到這一句,就斷了琴弦,不曾撫出第四句來,小子也還記得:『留得賢名萬古揚。』」怕牙聞言大喜道:「先生果非俗士,隔崖遙遠,難以問答。」命左右:「掌跳,看扶手,請那位先生登舟細講。」左右掌跳,此人上船,果然是個樵夫:頭戴箬笠,身披蓑衣,手持尖擔,腰插板斧,腳踏芒鞋。手下人那知言談好歹,見是樵夫,下眼相看:「咄!那樵夫下艙去,見我老爺叩頭,問你甚麼言語,小心答應。官尊著哩!」樵大卻是個有意思的,道:「列位不須粗魯,待我解衣相見。」除了斗笠,頭上是青布包巾;脫了蓑衣,身上是藍布衫兒;搭膊拴腰,露出布棍下截。那時不慌不忙,將蓑衣、斗笠、尖擔、板斧,俱安放艙門之外。脫下芒鞋,驪去泥水,重復穿上,步入艙來。官艙內公座上燈燭輝煌。樵夫長揖而不跪,道:「大人施禮了。」俞伯牙是晉國大臣,眼界中那有兩接的布衣。下來還禮,恐失了官體,既請下船,又不好叱他回去。伯牙沒奈何,微微舉手道:「賢友免禮罷。」叫童子看坐的。童子取一張杌坐兒置於下席。怕牙全無客禮,把嘴向樵夫一弩,道:「你且坐了。」你我之稱,怠慢可知。那樵大亦不謙讓,儼然坐下。

伯牙見他不告而坐,微有嗔怪之意,因此不問姓名,亦不呼手下人看茶。默坐多時,怪而問之:「適才崖上聽琴的,就是你么?」樵夫答言:「不敢。」伯牙道:「我且問你,既來聽琴,必知琴之出處。此琴何人所造?撫他有甚好處?」正問之時,船頭來稟話:「風色順了,月明如晝,可以開船。」伯牙分付:「且慢些!」樵夫道,「承大人下問,小子若講話絮煩,恐擔誤順風行舟。」伯牙笑道:「惟恐你不知琴理。若講得有理,就不做官,亦非大事,何況行路之遲速乎!」樵夫道:「既如此,小子方敢僭談。此琴乃伏羲氏所琢,見五星之精,飛墜梧桐,鳳皇來儀。鳳乃百鳥之王,非竹實不食,非悟桐不棲,非醴泉不飲。伏羲以知梧桐乃樹中之良材,奪造化之精氣,堪為雅樂,令人伐之。其樹高三丈三尺,按三十三天之數,截為三段,分天、地、人三才。取上一段叩之,其聲太清,以其過輕而廢之;取下一段叩之,其聲太濁,以其過重而廢之;取中一段叩之,其聲清濁相濟,輕重相兼。送長流水中,浸七十二日,按七十二候之數。取起陰干,選良時吉日,用高手匠人劉子奇製成樂器。此乃瑤池之樂,故名瑤琴。長三尺六寸一分,按周天三百六十一度;前闊八寸,按八節;後闊四寸,按四時;厚二寸,按兩儀。有金童頭,玉女腰,仙人背,龍池,鳳沼,玉軫,金徽。那徽有十二,按十二月;又有一中徽,按閏月。先是五條弦在上,外按五行:金、木、水、火、土;內按五音:宮、商、角、徵、羽。堯舜時操五弦琴,歌『南風』詩,天下大治。後因周文王被囚於羨里,吊子伯邑考,添弦一根,清幽哀怨,謂之文弦。後武王伐紂,前歌後舞,添弦一根,激烈發揚,謂之武弦。先是宮、商、角、徵、羽五弦,後加二弦,稱為文武七弦琴。此琴有六忌,七不彈,八絕。何為六忌?一忌大寒,二忌大暑,三忌大風,四忌大雨,五忌迅雷,六忌大雪。何為七不彈?聞喪者不彈,奏樂不彈,事冗不彈,不凈身不彈,衣冠不整不彈,不焚香不彈,不遇知音者不彈。何為八絕?總之,清奇幽雅,悲壯悠長。此琴撫到盡美盡善之處,嘯虎聞而不吼,哀猿聽而不啼。乃雅樂之好處也。」

伯牙聽見他對答如流,猶恐是記問之學。又想道:「就是記問之學,也虧他了。我再試他一試。」此時已不似在先你我之稱了,又問道:「足下既知樂理,當時孔仲尼鼓琴於室中,顏回自外入,聞琴中有幽沉之聲,疑有貪殺之意,怪而問之。仲尼曰:『吾適鼓琴,見貓方捕鼠,欲其得之,又恐其失之。此貪殺之意,遂露於絲桐。」始知聖門音樂之理,入於微妙。假如下官撫琴,心中有所思念,足下能聞而知之否?」樵夫道:「《毛詩》雲:『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大人試撫弄一過,小子任心猜度。若猜不著時,大人休得見罪。」伯牙將斷弦重整,沉思半晌。其意在於高山,撫琴一弄。樵夫贊道:「美哉洋洋乎,大人之意,在高山也!」伯牙不答。又凝神一會,將琴再鼓,其意在於流水。樵夫又贊道:「美哉湯湯乎,志在流水!」只兩句,道著了伯牙的心事。伯牙大驚,推琴而起,與子期施賓主之禮。連呼:「失敬!失敬!石中有美玉之藏,若以衣貌取人,豈不誤了天下賢士!先生高名雅姓?」樵大欠身而答:「小子姓鍾,名徽,賤字子期。」伯牙拱手道:「是鍾子期先生。」子期轉問:「大人高姓?榮任何所?」伯牙道:」下官俞瑞,仕於晉朝,因修聘上國而來。」子期道:「原來是伯牙大人。」伯牙推子期坐於客位,自己主席相陪,命童子點茶。茶罷,又命童子取酒共酌。伯牙道:「藉此攀話,休嫌簡褻。」子期稱:「不敢。」

童子取過瑤琴,二人入席飲酒。伯牙開言又問:「先生聲口是楚人了,但不知尊居何處?」子期道:「離此不遠,地名馬安山集賢村,便是荒居。」伯牙點頭道:「好個集賢村。」又問:「道藝何為?」子期道:「也就是打柴為生。」伯牙微笑道:「子期先生,下官也不該僭言,似先生這等抱負,何不求取功名,立身於廊廟,垂名於竹帛;卻乃資志林泉,混跡樵牧,與草木同朽?竊為先生不取也。」子期道:「實不相瞞,舍間上有年邁二親,下無手足相輔。采樵度日,以盡父母之餘年。雖位為三公之尊,不忍易我一日之養也。」伯牙道:「如此大孝,一發難得。」二人杯酒酬酢一會。子期寵辱無驚,伯牙愈加愛重。又問子期:「青春多少?」子期道:「虛度二十有七。」伯牙道:「下官年長一旬。子期若不見棄,結為兄弟相稱,不負知音契友。」子期笑道:「大人差矣!大人乃上國名公,鍾徽乃窮鄉賤子,怎敢仰扳,有辱俯就。」伯牙道:「相識滿天下,知心能幾人?下官碌碌風塵,得與高賢結契,實乃生平之萬幸。若以富貴貧賤為嫌,覷俞瑞為何等人乎!」遂命童子重添爐火,再熟名香,就船艙中與子期頂禮八拜。伯牙年長為兄,子期為弟。今後兄弟相稱,生死不負。拜罷,復命取暖酒再酌。子期讓伯牙上坐,伯牙從其言。換了杯箸,子期下席,兄弟相稱,彼此談心敘話。正是:「合意客來心不厭,知音人聽話偏長。」

談論正濃,不覺月淡星稀,東方發白。船上水手都起身收拾篷索,整備開船。子期起身告辭,伯牙捧一杯酒遞與子期,把子期之手,嘆道:「賢弟,我與你相見何太遲,相別何太早!」子期聞言,不覺淚珠滴於杯中。子期一飲而盡,斟酒回敬伯牙。二人各有眷戀不舍之意。伯牙道:「愚兄余情不盡,意欲曲延賢弟同行數日,未知可否?」子期道:「小弟非不欲相從。怎奈二親年老,『父母在,不遠游。』」伯牙道:「既是二位尊人在堂,回去告過二親,到晉陽來看愚兄一看,這就是「遊必有方』了。」子期道:「小弟不敢輕諾而寡信,許了賢兄,就當踐約。萬一稟命於二親,二親不允,使仁兄懸望於數千里之外,小弟之罪更大矣。」伯牙道:「賢弟真所謂至誠君於。也罷,明年還是我來看賢弟。」子期道:「仁兄明歲何時到此?小弟好伺候尊駕。」伯牙屈指道:「昨夜是中秋節,今日天明,是八月十六日了。賢弟,我來仍在仲秋中五六日奉訪。若過了中旬,遲到季秋月分,就是爽信,不為君子,」叫童子:「分付記室將鍾賢弟所居地名及相會的日期,登寫在日記簿上。」子期道:「既如此,小弟來年仲秋中五六日,准在江邊侍立拱候,不敢有誤。天色已明,小弟告辭了。」伯牙道:「賢弟且住。」命童子取黃金二笏,不用封帖,雙手捧定道:「賢弟,些須薄禮,權為二位尊人甘旨之費。斯文骨肉,勿得嫌輕。」子期不敢謙讓,即時收下。再拜告別,含淚出艙,取尖擔挑了蓑衣、斗笠,插板斧於腰問,掌跳搭扶手上崖。伯牙直送至船頭,各各灑淚而別。

不題子期回家之事。再說俞伯牙點鼓開船,一路江山之勝,無心觀覽,心心念念,只想著知音之人。又行了幾日,舍舟登岸。經過之地,知是晉國上大夫,不敢輕慢,安排車馬相送。直至晉陽,回復了晉主,不在話下。

光陰迅速,過了秋冬,不覺春去夏來。伯牙心懷子期。無日忘之。想著中秋節近,奏過晉主,給假還鄉。晉主依允。伯牙收拾行裝,仍打大寬轉,從水路而行。下船之後,分付水手,但是灣泊所在,就來通報地名。事有偶然,剛剛八月十五夜,水手稟復,此去馬安山不遠。伯牙依稀還認得去年泊船相會子期之處。分付水手,將船灣泊,水底拋錨,崖邊釘橛。其夜晴明,船艙內一線月光,射進朱簾。伯牙命童子將簾捲起,步出艙門,立於船頭之上,仰觀斗柄。水底天心,萬頃茫然,照如白晝。思想去歲與知己相逢,而止月明。今夜重來,又值良夜。他約定江邊相候,如何全無蹤影,莫非爽信?又等了一會,想道:「我理會得了。江邊來往船隻頗多。我今日所駕的,不是去年之船了。吾弟急切如何認得?去歲我原為撫琴驚動知音。今夜仍將瑤琴撫弄一曲,吾弟聞之,必來相見。」命童子取琴桌安放船頭,焚香設座。伯牙開囊,調弦轉軫,才泛音律,商弦中有哀怨之聲。伯牙停琴不操:「呀!商弦哀聲凄切,吾弟必遭憂在家。去歲曾言父母年高。若非父喪,必是母亡。他為人至孝,事有輕重,寧失信於我,不肯失禮於親,所以不來也。來日天明,我親上崖探望。」叫童子收拾琴桌,下艙就寢。

伯牙一夜不睡,真個巴明不明,盼曉不曉。看看月移簾影,日出山頭。伯牙起來梳洗整衣,命童子攜琴相隨,又取黃金十鎰帶去:「儻吾弟居喪,可為贈禮。」踹跳登崖,行於樵徑,約莫十數里,出一谷口,伯牙站住。童子稟道:「老爺為何不行?」伯牙道:「山分南北,路列東西。從山谷出來,兩頭都是大路,都去得。知道那一路在集賢村去?等個識路之人,問明了他,方才可行。」伯牙就石上少憩,童兒退立於後。不多時,左手官路上有一老叟,髯垂玉線,發挽銀絲,箬冠野服,左手舉藤杖,右手攜竹籃,徐步而來。伯牙起身整衣,向前施禮。那老者不慌不忙,將右手竹籃輕輕放下,雙手舉藤杖還禮,道:「先生有何見教?」伯牙道:「請問兩頭路,那一條路,往集賢村去的?」老者道:「那兩頭路,就是兩個集賢村。左於是上集賢村,右手是下集賢村,通衢三十里官道。先生從谷出來,正當其半。東去十五里,西去也是十五里。不知先生要往那一個集賢村?」

伯牙默默無言,暗想道:「吾弟是個聰明人,怎麼說話這等糊塗!相會之日,你知道此問有兩個集賢村,或上或下,就該說個明白了。」伯牙卻才沈吟,那老者道:「先生這等吟想,一定那說路的,不曾分上下,總說了個集賢村,教先生沒處抓尋了。」伯牙道:「便是。」老者道:「兩個集賢村中,有一二十家莊戶,大抵都是隱遁避世之輩。老夫在這山裡,多住了幾年,正是『土居二十載,無有不親人』。這些庄戶,不是舍親,就是敝友。先生到集賢村必是訪友,只說先生所訪之友,姓甚名誰,者夫就知他住處了。」伯牙道:「學生要往鍾家莊去。」老者聞「鍾家莊」二字,一雙昏花眼內,撲簌簌掉下淚來,道:」先生別家可去,若說鍾家莊,不必去了。」伯牙驚問:「卻是為何?」老者道:「先生到鍾家莊,要訪何人?」伯牙道:「要訪子期。」老者聞言,放聲大哭道:「子期鍾徽,乃吾兒也。去年八月十五采樵歸晚,遇晉國上大夫俞伯牙先生。講論之間,意氣相投。臨行贈黃金二笏。吾兒買書攻讀,老拙無才,不曾禁止。旦則采樵負重,暮則育讀辛勤,心力耗廢,染成怯疾,數月之間,已亡故了。」

伯牙聞言,五內崩裂,淚如湧泉,大叫一聲,傍山崖跌倒,昏絕於地。鍾公用手攙扶,回顧小童道,「此位先生是誰?」小童低低附耳道:「就是俞伯牙老爺。」鍾公道:「元來是吾兒好友。」扶起伯牙蘇醒。伯牙坐於地下,口吐痰涎,雙手捶胸,慟哭不已。道:「賢弟呵,我昨夜泊舟,還說你爽信,豈知已為泉下之鬼!你有才無壽了!」鍾公拭淚相勸。伯牙哭罷起來,重與鍾公施禮,不敢呼老丈,稱為老伯,以見通家兄弟之意。伯牙道:「老伯,令郎還是停樞在家,還是出瘞郊外了?」鍾公道:「一言難盡!亡兒臨終,老夫與拙荊坐於卧榻之前。亡兒遺語矚付道:『修短由天,兒生前不能盡人子事親之道,死後乞葬於馬安山江邊。與晉大夫俞伯牙有約,欲踐前言耳。」老夫不負亡兒臨終之言。適才先生來的小路之右,一丘新土,即吾兒鍾徽之家。今日是百日之忌,老夫提一陌紙錢,往墳前燒化,何期與先生相遇!」伯牙道:「既如此,奉陪老怕,就墳前一拜。」命小童代太公提了竹藍。

鍾公策杖引路,伯牙隨後,小童跟定,復進谷口。果見一丘新土,在於路左。伯牙整衣下拜:「賢弟在世為人聰明,死後為神靈應。愚兄此一拜,誠永別矣!」拜罷,放聲又哭。驚動山前山後,山左山右黎民百姓,不問行的住的,遠的近的,聞得朝中大臣來祭鍾子期,回繞墳前,爭先觀看。伯牙卻不曾擺得祭禮,無以為情。命童子把瑤琴取出囊來,放於祭石台上,盤膝坐於墳前,揮淚兩行,撫琴一操。那些看者,聞琴韻鏗鏘,鼓掌大笑而散。伯牙問:「老伯,下官撫琴,吊令郎賢弟,悲不能已,眾人為何而笑?」鍾公道:「鄉野之人,不知音律。聞琴聲以為取樂之具,故此長笑。」伯牙道:「原來如此。老伯可知所奏何曲?」鍾公道:「老夫幼年也頗習。如今年邁,五官半廢,模糊不懂久矣。」伯牙道:「這就是下官隨心應手一曲短歌,以吊令郎者,口誦於老伯聽之。」鍾公道:「老夫願聞。」伯牙誦雲:

憶昔去年春,江邊曾會君。今日重來訪,不見知音人。

但見一杯土,慘然傷我心!

傷心傷心復傷心,不忍淚珠紛。

來歡去何苦,江畔起愁雲。

子期子期兮,你我千金義,歷盡天涯無足語,此曲終兮不復彈,三尺瑤琴為君死!」

伯牙於衣夾間取出解手刀,割斷琴弦,雙手舉琴,向祭石台上,用力一摔,摔得玉珍拋殘,金徽零亂。鍾公大驚,問道:「先生為何摔碎此琴?」伯牙道:

摔碎瑤琴鳳尾寒,子期不在對誰彈!

春風滿面皆朋友,欲覓知音難上難。

鍾公道:「原來如此,可憐!可憐!」伯牙道:「老伯高居,端的在上集賢村,還是下集賢村?」鍾公道:「荒居在上集賢村第八家就是。先生如今又問他怎的?」伯牙道:「下官傷感在心,下敢隨老伯登堂了。隨身帶得有黃金二鎰,一半代令郎甘旨之奉,一半買幾畝祭田,為令郎春秋掃墓之費。待下官回本朝時,上表告歸林下。那時卻到上集賢村,迎接老伯與老伯母,同到寒家,以盡天年。吾即子期,子期即吾也。老伯勿以下官為外人相嫌。」說罷,命小僮取出黃金,親手遞與鍾公,哭拜於地。鍾公答拜,盤桓半晌而別。

這回書,題作《俞伯牙摔琴謝知音》。後人有詩贊雲:

勢利交懷勢利心,斯文誰復念知音!

伯牙不作鍾期逝,千古令人說破琴。

語文教科書里的課文:伯牙絕弦
伯牙善鼓琴,鍾子期善聽。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鍾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鍾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鍾子期必得之。子期死,伯牙謂世再無知音,乃破琴絕弦,終身不復鼓。 伯牙游於泰山之陰,卒逢暴雨,止於岩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曲每奏,鍾子期輒窮其趣。伯牙乃舍琴而嘆曰:「善哉,善哉!子之聽夫志,想像猶吾心也。吾於何逃聲哉?」

王力宏的伯牙絕弦歌曲http://mp3..com/m?word=%B2%AE%D1%C0%BE%F8%CF%D2&tn=mp3&ct=134217728&sc=hao123

Ⅵ 中國古代何時戶籍最寬松:宋代留居一年能拿

宋朝的戶籍制度也不再將國民區分為「良民」與「賤民」,而是根據居城或居鄉,劃為「坊郭戶」與「鄉村戶」,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戶口,意味著城市人口的擴張,市民階層已然形成。又根據居民有無不動產,劃分「主戶」與「客戶」,再以家庭財產之多寡,將主戶劃為不同戶等。宋朝的戶籍檔案叫做「五等丁產簿」,每隔三年編造一次,雖然帶著「丁」字,但實際上五等戶的劃分跟各戶人丁數目毫無關系,而是以各戶財產多少為標准。這里有個背景需要交待清楚:中唐之後,均田制已經解體,宋朝立國,即承認土地徹底私有的現實,允許產權自由流動,不抑兼並,於是貧富分化並經常互相轉換。漢朝的那位徐宗,家產只有「一萬三千錢」,按宋代的標准,最多隻能混個下等戶。當然,如果他辛勤勞作,積累財富,購買田地,以後上升為上等戶也並非不可能。要知道,「貧富無定勢」,乃是宋代社會的一個特點。
按財產劃分戶等,是出於征稅、征役之需。宋朝的稅制,完成了從以人頭稅為主到以財產稅為主的轉變——建立在「均產」理想上的「租庸調」此時已退出歷史舞台,代之「以貧富為差」的「兩稅法」,上等戶納稅多,下等戶納稅少,客戶由於沒有田產,則不用繳稅。因宋朝實行募兵制(雇傭兵),國民也不再需要服兵役,只剩下差役,從前的徭役是按人頭攤派的,宋朝則出現了以錢代役的趨勢,並且跟戶等掛鉤,即富戶要承擔更重的服役義務。從人頭稅到財產稅,正是社會從中古進入近世的特徵。
戶籍對於老百姓的人身束縛,也正在減弱中。宋代商品經濟發達(來自商業的稅收與征榷收入超過了農業稅,這是史無前例的),寧靜而安定的小農社會秩序已被打破,農民棄耕從商的事很常見,如南宋初,岳州農民「自來兼作商旅,大半在外」。客戶沒有田產,更不會被束縛在土地上,「一失撫存,明年必去而之他」,而按宋朝立法,客戶要退佃離開,地主是不可以阻撓的。客戶因其飄浮不定,又被稱為「浮客」。一些地方,由於「主戶少而客戶多,往來不定,口尤難記」,連戶口登記都出現困難。城市中的流動人口更多——宋代城市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商人、傭工、流民,如建康府曾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於此,皆無作業」。
宋朝的戶籍管理也具有一定的開放性:一個人移居到一個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獲得當地戶口。今日在京城流浪多年仍未能取得一紙戶籍的「北漂族」,看後會不會生出幾分「羨慕嫉妒恨」呢?
宋代社會因其顯著的開放屬性與商業屬性,而呈現出遠遠強於前代的流動性與活力。一位宋朝人感嘆說:「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於古亦輕矣。」

Ⅶ 余恐此中更有一袁煒下,而我再失之也的意思

網上找了大半天,才找到原文,雖然沒有翻譯,但是有原文還是能版看得懂的,你發的這么單單權一句話,就很容易理解錯誤。所以下次記得發原文啊孩紙。翻譯在下面的粗體字。

根據上下文,大概的意思就是徐階在浙江督學的時候,錯失了袁偉這個人才,後來他批試卷的時候就很用心,吃喝拉撒都在批卷,有人說他太勤勞了,徐階說:我害怕這些人裡面再出現一個袁偉(像袁偉這樣的人才),而我(不用心的話)就會再失去他。

附:原文。

徐階,字子升,號存齋,松江華亭人。存齋曾督浙江學政,考袁煒等人,煒以直指見拔

①入闈,明年遂發會元,存齋自恨失士。已復督學江西,凡士稱屈求再試者,必與試,至於.

手握箸,身在輿,廁前榻上,無時不閱卷,兩目幾盲。或諷之曰:「公太勞矣。」乃答曰:.

「余恐此中更有一袁煒,而我再失之也。」其人愧之,不復言。

Ⅷ 戶口的歷史沿革

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當時諸國征戰,人口成為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賦稅、夫役、兵丁,皆出於人口。秦國在商鞅的主持下,率先建立了嚴密的戶口登記制度,「四境之內,丈夫女子,皆有名於上,生者著,死者削」。並禁止民眾自由遷徒,「廢逆旅」、「使民無得擅徙」,人民不得已外出住店,必須持有官方開具的介紹信,否則客人與店家一塊治罪。通過建立嚴密的戶籍制,秦國獲得了強大的財稅汲取能力與全民動員能力,在爭霸戰中勝出。秦末,劉邦的軍隊攻入咸陽,諸將忙著搶金銀財寶,搶美女,蕭何則搶先收繳了秦王朝的戶籍檔案,這體現了他過人的政治遠見,後來「漢王(劉邦)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也,以(蕭)何具得秦圖書也」。
漢代:從私民到公民
大漢王朝的某年仲秋(八月),西北,萬里晴空。張掖郡居延縣的縣衙門口,排了長長一大溜人,那是居延縣的居民,他們按照國家的法令,扶老攜幼,前來縣衙登記戶口,並接受官府的驗查。這個過程叫做「案比」。
居延縣西道里的一名燧長(邊疆哨所所長)徐宗,也夾在人群中。他今年五十歲,家有七口人,家產(包括住宅、田產及耕牛)共值一萬三千錢。這些戶籍信息,他必須如實報告衙門,由衙門登記造冊。
漢代繼承了秦朝的全民戶口登記制度,將全國的地主、自耕農、雇農、傭工、商人,全部編入國家的戶籍,這叫做「編戶齊民」。國家要求各縣在每一年的仲秋,都要進行「案比」,更造戶籍,戶籍登記的信息包括:戶主姓名、性別、年齡、身份、籍貫、家庭成員的數量、性別及其與戶主的關系、財產(包括奴婢數目)等等。然後,縣衙將各戶戶籍造冊上報郡國,郡國匯總又上報朝廷,朝廷則設立「計相」與「戶曹」,管轄全國戶籍。
從法律意義上說,所謂「編戶齊民」,是指所有編入戶籍的大漢居民,不論東西南北,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國家的公民(請注意,「公民」一詞,早在先秦時已經出現了,意為「國家的人」,與隸屬於貴族的「私民」相對),具有平等的權利與義務。其中最重要的義務是向國家提供賦稅與徭役。漢代實行過按家貲多少「算貲」的財產稅,但主要還是徵收人頭稅,包括「算賦」(向15歲至56歲的成年人徵收)、「口賦」(向未成年人徵收)和「戶賦」(按戶徵收)。另外,每一個成年男丁,還必須為國家服「正卒」役二年、「戍邊」一年,並在本縣服一個月的無償勞役。徐宗所擔任的燧長,應該就屬於「戍邊」的徭役。漢代也限制自由遷徙,人戶要遷移戶籍,須經「鄉嗇夫」批准。脫籍流亡是觸犯法律的。所有賦稅與徭役的徵收及社會控制的實現,都必須通過發達的戶籍制度來支持。
「編戶齊民」的出現,乃是中國自封建制進入郡縣制的一大嬗變。在西周封建制下,是不存在全國性戶籍制度的,全民登記戶口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因為周天子除了保留王畿的土地,其餘的大部分土地與人口,都分封給無數的諸侯國。而諸侯也是只保留一小塊封邑,將其餘土地分封給各個大夫。也就是說,周天子能夠直接控制的土地,只有狹小的王畿。雖然周朝設有「司民」之官,「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但這里「書於版」(計入戶籍)的人口,顯然只是生活於王畿的臣民而已。至於各諸侯國的人口,周天子是管不著的;同樣道理,各大夫封邑上的人口,諸侯也是管不著的。這樣,經典封建制下的人口,分屬於不同層次的貴族(周天子、諸侯與大夫),他們是各級貴族的「私民」,而不是國家的公民。這樣的社會,也是一個多層次的塔狀社會。
先秦封建制瓦解之後,社會結構變得扁平化,不再有貴族,因而也不再有「私民」,全體臣民都成了國家的編戶齊民。這可以看成是時代的進步,因為編戶齊民意味著將國民從隸屬於貴族的人身依附狀態中釋放出來。但同時這也可能是一個歷史的陷阱,因為失去了貴族這個中間階層,國家直接統轄無數的編戶齊民,極容易造成國家對國民的奴役、國民對國家的依附。
當漢王朝的居民徐宗在排隊申報戶口的時候,他應該想不到戶籍制度背後的深刻歷史變遷,但他一定知道,如果他漏報或虛報戶籍信息,將受到官府的懲罰。兩千年後,在中國西北居延等地出土了一批漢簡,其中便有徐宗的戶籍檔案。感謝這批在兩千年的風沙中保存下來的文物,讓我們今日仍有機會見識一下漢代戶籍檔案的面目:
「徐宗,年五十;妻一人;子男(戶主兒子)一人;男同產(戶主兄弟)二人;女同產(戶主姐妹)二人。宅一區直三千;田五十畝,直五千;用牛二,直五千。」
唐代:良民與賤民並立
如果徐宗生活在唐朝,那他在申報戶籍信息的時候,還必須接受一道叫做「團貌」的程序。「團貌」,繼承自隋朝的「貌閱」制度,意思是說,縣衙門在居民登記戶籍時,要驗查戶籍上所有人的年貌,以防止有人虛報年齡或假冒殘疾來逃避賦役。驗查無誤之後,便根據年齡大小在戶籍檔案上註明「黃小中丁老」,按唐朝的法律,男女3歲以下為「黃」,15歲以下為「小」,20歲以下為「中」,男性居民21歲以上為「丁」,60歲為「老」。成丁即意味著要承擔賦役。
包括「團貌」在內的戶籍登記,每三年舉行一次。因為有了「團貌」的程序,唐代的戶籍檔案通常還記錄有人戶的體貌特徵,如膚色﹑身高﹑面部有何特點。在敦煌出土的唐代籍賬殘卷中,就發現不少戶籍資料都註明了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面有黑子」之類的文字。古代沒有照相技術,這些對體貌特徵的描述相當於照片,可以防止作偽,也可作為民戶脫籍逃亡後的追捕線索。這也顯示唐代的戶籍制度已發展得更加嚴密了。
唐朝因承創自北魏的均田制,國家要按照戶籍上的丁口向每個家庭授田,18歲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100畝,其中80畝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後,則由國家收回;另外20畝為「永業田」。口分田與永業田原則上都不允許自由買賣,只有在戶籍遷移或無力喪葬時,才准許出賣永業田。女性一般不授田,只有當戶主時才得授田50畝,寡妻妾也可授田30畝。商人的授田數量是平民的一半。貴胄與官僚則可以擁有從200畝至100頃的田產。獲得了國家授田的百姓,需要為國家納稅和服役。唐朝的賦役也屬於人頭稅,每丁每年納粟二石,叫做「租」;輸絹二丈,叫做「調」;每年服徭役二十日,若不應役,則按每日三尺絹折納,叫做「庸」,合起來,就是「租庸調」制度。
均田制是一種比較均平的財產制度,大體上實現了耕者有其田,抑制了土地兼並。但農民也因此被束縛在土地上,無法自由遷徙。老百姓要出個遠門,需向戶籍所在地的官方申請「公驗」(類似於通行證),才可以出入關津。我們以為長安城可以來去自由,那是浪漫的想像。守城的門卒若放了沒有「公驗」的人入關,要被罰服一年苦役。
但唐代戶籍制度跟秦漢時期的最大差異,並不是增加了「團貌」的程序,而是形成了「編戶」與「非編戶」兩個不平等的階級,編戶為良民(自由民),非編戶為賤民(非自由民)。換言之,國家的編戶齊民只覆蓋一部分人——良民,另一部分人則屬於賤民,沒有資格編戶,只能附籍於主家。唐代的賤民主要包括給官府服役的官賤民,如工戶、樂戶、雜戶;以及依附於門閥世族的私賤民,即部曲、奴婢,他們是屬於私人的財產,可以像貨物畜產一樣交易。
唐代良賤制度源於魏晉南北朝的「第二次封建化」:一批士族慢慢演變成壟斷了政治權力、經濟特權與社會地位的門閥世家,他們十分重視譜牒的修訂,並只在豪門中通婚,以保持高貴的血統;而另一批失去土地與財產的平民,則成了依附於門閥的部曲、奴婢,喪失了獨立的法律地位。這有點像先秦的貴族與私屬的關系,不過魏晉以降的「封建」並不是國家建制,而是表現為一種社會結構。
如果我們想穿越到唐朝,那請先祈禱:別降生在賤戶之家。
《清明上河圖》局部,反映了宋代城市商品經濟的發達
宋代:遷徙的自由
由唐入宋,中國社會發生了一場天翻地覆的大變革,拉開中古與近世的歷史分期。我們這里只介紹與戶籍制度有關的變遷:經過五代的廝殺,門閥世族土崩瓦解,消失於歷史煙塵之中,原來的部曲也得以擺脫人身依附狀態,獲得良民的身份,納入國家的編戶齊民。即從前的賤民,不管是部曲,還是奴婢,到了宋代,基本上都消失了,或者說,都成為自由民了。
宋朝的戶籍制度也不再將國民區分為「良民」與「賤民」,而是根據居城或居鄉,劃為「坊郭戶」與「鄉村戶」,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戶口,意味著城市人口的擴張,市民階層已然形成。又根據居民有無不動產,劃分「主戶」與「客戶」,再以家庭財產之多寡,將主戶劃為不同戶等。宋朝的戶籍檔案叫做「五等丁產簿」,每隔三年編造一次,雖然帶著「丁」字,但實際上五等戶的劃分跟各戶人丁數目毫無關系,而是以各戶財產多少為標准。這里有個背景需要交待清楚:中唐之後,均田制已經解體,宋朝立國,即承認土地徹底私有的現實,允許產權自由流動,不抑兼並,於是貧富分化並經常互相轉換。漢朝的那位徐宗,家產只有「一萬三千錢」,按宋代的標准,最多隻能混個下等戶。當然,如果他辛勤勞作,積累財富,購買田地,以後上升為上等戶也並非不可能。要知道,「貧富無定勢」,乃是宋代社會的一個特點。
按財產劃分戶等,是出於征稅、征役之需。宋朝的稅制,完成了從以人頭稅為主到以財產稅為主的轉變——建立在「均產」理想上的「租庸調」此時已退出歷史舞台,代之「以貧富為差」的「兩稅法」,上等戶納稅多,下等戶納稅少,客戶由於沒有田產,則不用繳稅。因宋朝實行募兵制(雇傭兵),國民也不再需要服兵役,只剩下差役,從前的徭役是按人頭攤派的,宋朝則出現了以錢代役的趨勢,並且跟戶等掛鉤,即富戶要承擔更重的服役義務。從人頭稅到財產稅,正是社會從中古進入近世的特徵。
戶籍對於老百姓的人身束縛,也正在減弱中。宋代商品經濟發達(來自商業的稅收與征榷收入超過了農業稅,這是史無前例的),寧靜而安定的小農社會秩序已被打破,農民棄耕從商的事很常見,如南宋初,岳州農民「自來兼作商旅,大半在外」。客戶沒有田產,更不會被束縛在土地上,「一失撫存,明年必去而之他」,而按宋朝立法,客戶要退佃離開,地主是不可以阻撓的。客戶因其飄浮不定,又被稱為「浮客」。一些地方,由於「主戶少而客戶多,往來不定,口尤難記」,連戶口登記都出現困難。城市中的流動人口更多——宋代城市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商人、傭工、流民,如建康府曾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於此,皆無作業」。
宋朝的戶籍管理也具有一定的開放性:一個人移居到一個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獲得當地戶口。今日在京城流浪多年仍未能取得一紙戶籍的「北漂族」,看後會不會生出幾分「羨慕嫉妒恨」呢?
明代:職業戶制的建立與瓦解
歷史的發展並不總是向前進步,有時也會倒退。宋朝時,農民拋棄田產,外出經商,地方政府提出將這些田產收回,而受到戶部的批評和拒絕。也就是說,農民的產權與經商權利,得到朝廷的承認。到了明朝初期,農民就沒有這種擇業的自由了,朱元璋嚴禁農人棄耕從商,令民專守田業,「市村絕不許有逸夫」,否則,「逸民處死,里甲四鄰化外之遷」。
開創明王朝的朱元璋重建了一個以小農為本的寧靜秩序。體現在戶籍制度上,明政府將全國戶口按照職業分工,劃為民戶、軍戶、匠戶等籍,民戶務農,並向國家納農業稅、服徭役;軍戶的義務是服兵役;匠戶則必須為宮廷、官府及官營手工業服勞役。各色戶籍世襲職業,不容更改,農民的子弟世代務農,工匠的子孫世代做工,軍戶的子孫世代從軍。
這一職業戶制度,繼承自元朝的「諸色戶計」。元人入主中國之後,為強化國民對國家的人身依附,設立富有草原特色的「諸色戶計」制度,境內居民被劃為民戶、軍戶、站戶、灶戶、匠戶、儒戶、醫戶、陰陽戶、打捕鷹戶等近百種戶籍,職業一經劃定,代代相承,不得隨意變動。「諸色戶計」的本質是「全民服役」,各色職業戶均要向官府提供不同的勞役,比之宋代出現的賦役向財產稅轉化的近代化趨勢,「諸色戶計」無疑是歷史的逆轉。
朱元璋以明代元,於洪武二年下詔:「凡軍、民、醫、匠、陰陽諸色人戶,許以原報抄籍為定,不得妄行變亂。違者治罪。」戶籍登記完全照抄元朝的「諸色戶記」。次年,朱元璋下令進行全國人口普查,登記造冊,一冊兩份,戶籍保存於官府,類似於今日的戶籍檔案;戶帖交給居民,類似於今日的戶口簿。這一戶籍制度還是沿襲元朝「諸色戶記」,分為各色職業戶。同時,建立在戶籍制度上的社會控制也進一步加強,明政府規定農民的活動范圍限於戶籍所在地的一里之間,做到「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任何人離鄉百里,「即驗文引」;商人外出經商,也必須領取官府頒發的「路引」(類似於介紹信),否則按遊民處置,「重則殺身,輕則黥竄化外」;商人戶籍所在地的鄰里被要求務必知道外出經商之人的歸期,若兩載不歸,要向官方報告。
明初的戶籍制度,有利於建立一種淳樸、安靜、井然的社會秩序,但居民的人身被緊緊束縛在戶籍上,不得自由流動,社會的活力也因此喪失殆盡。直到明代中後期,隨著職業戶制度的鬆懈,商品經濟的興起,「一條鞭法」的推行,明朝社會才恢復了兩宋時代的開放性、流動性及近代化色彩。
清代時,朝廷宣布「攤丁入畝」,戶口不再作為征稅的依據。但戶籍制度的社會控制功能,還是一直保留著。這里不展開細述。現在,我們來回顧一遍從秦漢到唐宋再到明清的戶籍制度變遷,將會發現,中國傳統社會並非如一些歷史學者所說的,是一個「超穩定結構」,是一段「停滯」的歷史,而是一直變動不居,曾經自發演進到近代的門口,又陰差陽錯出現倒退。大歷史的得失,也能從戶籍制度這個小小窗口,略窺一二呢。
戶口指戶數
《漢書·張延壽傳》:「﹝延壽﹞數上書讓減戶邑……天子以為有讓,乃徙封平原,並一國,戶口如故,而租稅減半。」
戶口指人口
漢賈誼《新書·匈奴》:「竊料匈奴控弦大率六萬騎,五口而出介卒一人,五六三十,此即戶口三十萬耳,未及漢千石大縣也。」明宋濂《故紹興路總管府金府君墓碣》:「明公不以德潤為不肖,俾吏於潭,然潭之戶口逾五十萬,事必劇甚,非長才不足以任之。」鄭觀應《盛世危言·議院上》:「中國戶口不下四萬萬,果能設立議院,聯絡眾情,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合四萬萬之眾如一人,雖以並吞四海,無難也。」《東周列國志》第八回:「宋君不恤百姓,輕師好戰,害得國中妻寡子孤,戶口耗減。」
戶口指戶籍
「戶」就是門,准確說來,單扇為「戶」,兩扇為「門」。「戶」或者「門戶」引申為人家,所以才有一家一戶、門當戶對、門戶相當等詞語。「口」是嘴,引申指人,因此中文這兩個字合在一起,本意應是戶數和人口。
戶口,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後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徵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正規中文的「戶口」,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內地常以它代替「戶籍」。亦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生了孩子,須報戶口;有人去世,要銷戶口。「戶口」對人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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